农村传来好消息,三大政策要落实,制度也改变了,每个村都要
乡村发展的过程中,许多政策都要调整,这样才可以适应农村的发展,解决农民的生活生产需求。在乡村振兴领域,这几年出台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多,为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咱们国家调整了补贴政策,将资金补助发放到实际种粮者的手中。
在乡村建设这方面也调整了部署,不再像过去那样盲目建设,无效投入,而是要各地做好规划,提交建设清单,按照指标从容展开建设。哪些设施优先建设也是有时序安排的。
另外,在乡村治理这方面,现在也落实多项新制度,今年还要对村干部实施全方位管理和监督,加强乡村治理,确保农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
不过,就在农村不断出台新举措的同时,今年也传来了不少好消息,其中有三大政策也要落实了,制度也发生了改变,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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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政策
稳定农业生产空间,严格保护耕地是今年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很多农民的土地在国家的改造下已经变成了优质农田,土地肥沃,耕种的粮食也得到了增收。甚至有的土地已经被国家纳入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进行特殊保护。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不能因为建设或者单个项目占用将农民这些优质农田转变为其他用途,这样对粮食生产不利,对农民来说损失更大。
所以,在今年的政策调整中,咱们国家也发话了,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有良好水利灌溉设施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耕地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调出,必须严格控制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严禁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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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落实农村生态保护政策
这几年,咱们国家在发展乡村的过程中,也多次强调要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空间,划定自然生态保护红线,防止因为建设和人为破坏农村的生态环境,生态空间。从这几年落实的政策中可以看到,咱们国家还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原则在农村组织绿色发展战略,无论是在农业生产还是在生态保护方面都是如此。
今年,随着农村不断改革发展,为了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生态系统功能不降低,咱们国家也落实了一个新政策,严禁任何地方借用土地综合整治的名义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地方、个人和单位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严禁违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不得采伐古树名木,不得以整治名义擅自毁林开垦等等。这些和生态有关的违规行为,咱们国家也会严查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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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落实村庄建设保护政策
现在的农村,正在高速发展中,实现“三通”之后,咱们国家在最近几年也陆续在农村建设了许多新型设施和新能源设施,而国家最终的目的就是将农村建设成为宜居且现代化的村庄,让村民的生活更加便利。
然而,在建设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因为大拆大建出现毁坏传统建筑,传统村落的情况,咱们国家也在今年调整了一些政策,在发布的文件中也说了,各地区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不得开展“合村并居”。
如果有一些村庄是承载当地传统历史文化内涵的特色的也必须采取措施坚决予以保留,不得违背群众意愿搞大拆大建,不得强迫农民“上楼”等等,而这项政策调整也会在五月份之后全面落实,只要是开展全域综合整治的地区都要落实。
好了,以上就是和农村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和村庄保护有关的三大政策,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